今天走在地铁5号线的车站里,差点滑倒摔伤我的“老骨头”。真是纳闷,北京地铁5号线的全线车站内的地面都是很滑很滑的石材,有点水肯定滑倒,鞋底摩擦面不够,走路肯定费劲,很大的劲。
但是这个事实你一定要接受,人家地铁公司绝对不会再换掉地面滴,多费钱呀。所以,你要换鞋,换那种登山的鞋,你还别嫌烦,最好还建议你带个包,方便你出地铁后换上你要穿的“备鞋”。地铁可以拒绝携带“折叠自行车”,但是总不能决绝你携带一双“备鞋”吧?
天才会把地铁路面变成“发电系统”,靠大家走路的“费力”发点电,最好足够地铁开动。
但是,这是一个事实,必须接受,就象你吃掉的第一个苍蝇。
站在地铁内,粗粗浏览《北京晚报》,在第4版赫然发现一条新闻,我也足够能判断出城管以后会很牛比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确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建立,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。所以,城管制度的改革也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改革。但是,这确实是第二个苍蝇,这个苍蝇比较肥,有点腻。
明年1月1日起,北京市城管有了最起码14类处罚权。新闻说《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》赋予了城管明确的处罚权,还明确了相应的处罚程序(这个程序类似处罚法中的程序),还明确了所谓回避制度。我又在网上查了下,但是还没有找到这个《办法》的全文。
我还不能知道,这个权限的具体内容,只是感觉今后城管的执法更加“胸有成竹”.小贩们!你们可要再机灵点哦,不要反抗,否则“死路一条”。
我还不知道,这个程序的设置内容。程序保障实体的落实,科学的程序操作起来总要有点公平可言,但是公平不是靠“回避”能解决的。被处罚的人们,好好研读下《办法》中的程序吧,我们总有点监督权利。
但是,这个事实,必须接受,“肥而腻”符合某些人的胃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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